我院曹金成副研究員在《文史》2024年第3輯刊發(fā)《〈元史?列女傳〉校讀與研究》一文。此文是對點校本《元史》重新修訂的部分成果。
首先,注意到正史《列女傳》分兩卷編撰,始于明初修《元史》,認為前人所謂《列女傳一》主要抄撮于《經(jīng)世大典》的相關傳記,總體上說得過去,然個別列女的小傳則表明《列女傳一》還收錄了元順帝朝旌表的列女,而《列女傳一》為順帝朝以前元代列女傳、《列女傳二》為順帝朝列女傳的認識,是在《元史》分兩次纂修這一觀念下形成的想當然之見,并不可取。
其次,進一步考證《列女傳一》所收《經(jīng)世大典》成書后的列女事跡,其史源并非元人所撰碑傳,而是直接取材于元代官方所藏相關檔案,其中既有“錄付史館”者,也有禮部旌表前后留下的相關材料。
再次,通過檢討前人諸說,肯定了明初史臣對《列女傳》的編撰,基本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,但其中并不存在主觀擇取、塑造蒙古列女“漢化”的書寫特點,而依循元代官方列女認定標準的編撰理念則更為突出。
最后,指出《列女傳》還赤裸裸地揭露了元末“群雄”的暴行,貫徹了朱元璋“取天下于群雄之手”的政治理念,個別用語則有意掩蓋了明軍的負面形象,從而將列女的貞烈行為推向敘事的焦點,更好地達到了“勸厲”社會的政治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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